有限公司在繳交已填妥稅表的同時,必須附上由執業會計師審核之財務報表,以便稅務局作評稅用途。
一般情況下,稅表在發出的一個月(新成立公司:三個月)內,必須填妥交回,唯閣下亦可委托會計公司向稅務局申請延期。
如在公司在限期前未能呈交報稅表,初步罰款為數仟元或以上不等;稅務局亦可能對公司進行起訴。
中型公司:視乎交易數量及複雜程度而定。
(註:貴公司必須提供主要財務報表如:資產負債表,損益表 及帳簿以供核數之用,如閣下沒有準備的話,我們可能需要收取會計費用。 另, 如果 貴司完全沒有業務的話,本司將考慮酌量減收核數費用)